当前位置:娱乐 > 星光灿烂 > 明星新闻 > 正文

薛之谦曾称李雨桐“合伙人” 网店年销售额达3000万

2017-09-15 08:56:15    中华网娱乐综合  参与评论()人

在第二份合约更改后的两个月,有一家叫做缇苏的电商运营公司找到我们店铺,说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运营这UUJULY。因为当时薛之谦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笔1000万,还要制作自己的音乐,就向这家公司要求先预付400万的合作条件。

他向我提出希望这400万他全部拿走,并作为补偿,把他最后剩的10%也都给我。

可是对于我来说,我需要拼命干下去,先还掉预付的400万,然后只分到总营业额的45%,还指不定又得拿去填无底洞,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所以挣扎再三还是决定放弃一切,离开UUJULY。

现在是一个法制的时代,我提供的所有证据属实。

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
关键词:薛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