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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脑洞虽好,影视开发也需注意版权

2018-05-15 08:49:1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文娱有说法】

前情提要

三月初,有网友在微博上开了个大脑洞:建议拍一部名为《淑女的品格》的电视剧。以俞飞鸿、陈数、曾黎和袁泉四位中年女星为主演,展现四个不同职业的女性自由独立的四十岁生活。网友的热捧让这个脑洞被很多影视公司看到了商机,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三部《淑女的品格》和一部近似的《淑女的格调》先后立项,准备拍摄。不仅如此,其中一家立项公司壹心娱乐公司更是邀请原脑洞博主@SUM 不二作为创意策划参与项目制作,并按照原脑洞的设定,邀请旗下艺人陈数作为主演参演。

壹心娱乐之所以邀请原博主参与策划,在惜才之外,另一层意思,就是获得原创版权。随着近年来公众版权意识逐渐增强,各类作品的使用方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也愈发重视。脱胎于博主一个想法的《淑女的品格》的制作方通过将原博主纳入创作团队之中,以职务作品的版权归雇主所有的方式(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其他约定的话)杜绝法律风险,实属稳妥之举。不过,这是否意味着其他《淑女的品格》或者《淑女的格调》的立项者们就存在这样的侵权风险呢?

答案是不一定。著作权法上有所谓“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理论,简单而言,就是著作权法只保护对思想观念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而作者所产生的某个想法就是“思想”,将这一思想外化、以他人可感知的方式进行呈现即是“表达”。例如,多年前的泡泡堂诉QQ堂案中,后者未经前者许可,就擅自制作了与前者规则近似的游戏,法院最终认定,游戏规则属于“思想”的范畴,而由于二者的游戏界面设计等具体呈现元素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后者并不构成对前者“作品”的抄袭,也就不构成对著作权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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