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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回应"巩俐广告"事件

   7月10日,在中国青基会授权律师王宁会同青基会有关人士一起递交了对哈 尔滨制药六厂的投诉书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对待青基会的投诉,并将在最短期限内给予答复。

  虽然在青基会投诉之前,哈药六厂有关负责人一再向青基会暗示,承认错误, 希望能求得谅解,并希望青基会免于投诉,然而中国青基会律师王宁明确表示; 哈药六厂希望媒体原谅,向媒体承认错误,仍然不肯坦然面对自己侵权的事实, 那层纸还是没捅破。

  他们的这种积极态度我们是欢迎的。但他们应明白他要面对的是中国青基会, 也应明确地向青基会认错。我们在投诉中要求停播该侵权广告,并对广告主及广商的侵权行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也是我们根据事实提出的要求,但这只是我们维权的第一步,而不是全部。 我们保留着这次赴黑龙江调查的事实证据,包括马盈盈同学写有"巩丽"二字的字条,在必要时,我们会向公众出示。并依然保留以法律维权的权利。"

  王宁还表示:"有关部门在我们投诉时已承诺将尽快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 我们也希望哈药六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面对这一事件,同时也广大媒体对青基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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