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应注意到,基层一线相关部门面临着校外培训执法能力不强、边界不清、协同治理合力不够等问题,从而影响校外培训监管成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清晰的监管制度顶层设计。
《办法》的颁布,明确了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要件,建立了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统计报告、责任追究等机制,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解决了以往缺乏精准的行政处罚规定而导致裁量权过大难以把握的问题,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解决了重执法轻处罚导致监管无力的问题。
行政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者进行惩罚,同时还具有教育、赔偿和预防等功能,是从法律层面对校外培训市场的矫正和修复,同时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捍卫和保障。
“双减”政策实施两周年以来,经过持续治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得到规范发展,但个别机构违法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损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
比如,有培训机构采取商业化营销模式,做广告、拼低价,用收来的学费做投机;还有的采用“白条”“教育贷”等金融手段促销、吸引学员,其中不乏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
如今,官方统一了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标准,明确了监管主体,理顺了责任分工,也让消费者遇到困难时有法可依。对此,有家长表示,现在有了真正的培训消费“说明书”,就不怕机构“卷钱跑路”了。
当然,随着《办法》的落地,后续如何保障落实,以及在依法从严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同时,满足学生、家长对学科类培训的需求等问题,仍需要持续关注和有效解决。
校外培训新规谁有处罚权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新规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