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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欣起诉游戏公司侵权案开庭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再起

虞书欣起诉游戏公司侵权案开庭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再起
2025-08-29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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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欣起诉游戏公司侵权案开庭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再起!法庭对决:从游戏角色到棉花娃娃的侵权罗生门

2025年9月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虞书欣与愉悦区块(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趣园科技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案。这是虞书欣年内发起的第5起维权诉讼,被告名单中还包括《开间小店》游戏研发方成都麟心科技、初晰互动科技等企业。这场明星与商业机构的法律交锋,暴露出文娱产业虚拟形象授权的灰色地带。

争议焦点集中在两方面:成都麟心科技在游戏中使用的汉服店员角色,因眉眼、发型与虞书欣高度相似引发肖像权纠纷;愉悦区块科技生产的《苍兰诀》小兰花棉花娃娃,虽获得影视IP授权,却未取得演员个人肖像授权。被告方坚称“已获正版授权”,而虞书欣团队指出:“影视角色版权归属制作方,但衍生品开发需同时获得演员肖像授权,这是行业基本准则。”

在《开间小店》游戏中,争议角色“汉服店员”有着虞书欣标志性的杏眼与梨涡,甚至保留了她在《苍兰诀》中的发型特征。网友制作的对比图显示,该角色与虞书欣本人的面部特征重合度达78%。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肖像权保护的核心在于“可识别性”,即使虚拟形象经过艺术加工,只要公众能明确关联到特定自然人,即构成侵权。

棉花娃娃侵权案更具代表性。被告公司生产的“小兰花”娃娃,直接使用虞书欣在剧中的妆容与服饰元素,在电商平台宣传时明确标注“虞书欣同款”。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角色+演员’的捆绑营销,本质是利用明星肖像牟利,却试图以IP授权规避个人肖像权审查。”

虞书欣案暴露出文娱产业三大授权乱象:一是授权链条断裂,如《永夜星河》制作方擅自将角色衍生品开发权授予第三方,未与演员分成;二是技术规避升级,部分企业通过AI换脸、虚拟角色嫁接等方式模糊肖像特征;三是跨境取证困难,部分被告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特性转移侵权资产。数据显示,2024年明星肖像权纠纷案件中,38%涉及虚拟形象侵权,其中仅12%的企业同时取得IP与个人双重授权。浙江星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军分析:“很多企业故意混淆‘角色使用权’与‘肖像使用权’,认为拿到影视IP授权就万事大吉,这是典型的法律认知误区。”

虞书欣团队采取“分批次集中起诉”策略,已取得阶段性胜利。2025年8月,被告侯某某因发布侮辱性言论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3.9万元;与上海汲深饰品公司的肖像权纠纷也将于近期宣判。这些案件确立的“实质性相似+商业用途”标准,为同类维权提供重要参考。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推动行业规范。中国影视行业协会拟出台《虚拟形象授权指引》,要求2026年起所有角色衍生品开发必须签署“IP方-演员-商家”三方协议。正如虞书欣工作室在声明中强调:“维权不仅为个人权益,更为建立健康的行业生态。”

当虚拟经济与人格权保护碰撞,虞书欣的这场诉讼或许将成为文娱产业的转折点——它提醒所有商业机构:技术可以创造虚拟形象,但不能抹去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底线。在数字时代,每个像素背后都可能站着一个需要被尊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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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其龙 CL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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