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娱乐
当前位置:娱乐 > 影视长廊 > 正文

虞书欣再起诉多方侵权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升级

虞书欣再起诉多方侵权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升级
2025-08-29 10:31:03
田馥甄否认S.H.E将开演唱会 称不是故意让粉丝失望11:08

虞书欣再起诉多方侵权 虚拟形象授权争议升级。法庭对决:从游戏角色到棉花娃娃的侵权罗生门

2025年9月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虞书欣与愉悦区块(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趣园科技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案。这是虞书欣年内发起的第5起维权诉讼,被告名单中还包括《开间小店》游戏研发方成都麟心科技、初晰互动科技等企业。这场明星与商业机构的法律交锋,暴露出文娱产业虚拟形象授权的灰色地带。

争议焦点集中在两方面:成都麟心科技在游戏中使用的汉服店员角色,因眉眼、发型与虞书欣高度相似引发肖像权纠纷;愉悦区块科技生产的《苍兰诀》小兰花棉花娃娃,虽获得影视IP授权,却未取得演员个人肖像授权。被告方坚称已获正版授权,而虞书欣团队指出:“影视角色版权归属制作方,但衍生品开发需同时获得演员肖像授权,这是行业基本准则。”

在《开间小店》游戏中,争议角色“汉服店员”有着虞书欣标志性的杏眼与梨涡,甚至保留了她在《苍兰诀》中的发型特征。网友制作的对比图显示,该角色与虞书欣本人的面部特征重合度达78%。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肖像权保护的核心在于“可识别性”,即使虚拟形象经过艺术加工,只要公众能明确关联到特定自然人,即构成侵权。

棉花娃娃侵权案更具代表性。被告公司生产的“小兰花”娃娃,直接使用虞书欣在剧中的妆容与服饰元素,在电商平台宣传时明确标注“虞书欣同款”。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角色+演员”的捆绑营销,本质是利用明星肖像牟利,却试图以IP授权规避个人肖像权审查。

以上内容仅中华网独家使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