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近日被前经理人余毓兴及其公司告上高等法院,指控她在收取超过4000万港元的预支片酬后,未履行多部电影及经纪合约。原告要求她归还至少1276万港元,并交代相关收入账目。案件日前开审,双方就合约性质、资金往来与合作关系展开激烈交锋。
原告称这笔巨额预支片酬基于张柏芝承诺拍摄多部电影,并同意由他们担任其独家经理人。但她在收款后没有履行承诺,构成严重违约。辩方则质疑合约的真实性,称涉案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伪造文件,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张柏芝本人签署,并反指原告有“伪造文件”的嫌疑。
12月8日,张柏芝身穿大衣、戴口罩和太阳眼镜抵达高等法院,在助手陪同下进入法庭。庭审中,原告代表的大律师就张柏芝两份法庭声明文件内容的差异进行盘问,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面对原告律师的提问,张柏芝情绪激动,多次以强硬的语气回答“记不得”。
她时常反驳对方的问题,有时甚至答非所问。法官不得不制止,要求张柏芝专心听清楚对方的问题,并明确指示她不需要反问,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对此,张柏芝礼貌地回答“明白”。关于合同问题,张柏芝多次强调所有事务都是由她的私人助手兼经理人周静仪处理的。
在原告方律师对案件细节的反复盘问下,张柏芝情绪失控,声泪俱下地大声喊道:“我两天没睡觉,对我很不公平,媒体给我很大压力,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立即安抚她,并指出她经常出现答非所问的情况。为了确保她理解问题,律师会重复提问。法官询问她“可否继续?”张柏芝回答:“可以。”
2024年6月1日,余毓兴发售新歌《以犬之名》,在宣传作品时提到张柏芝当初不惜自认是一条狗,以博取他的同情和信任,没想到拿签约金后,张柏芝不按照合约拍戏。不过早在2020年,张柏芝方面就曾否认余毓兴的说辞。张柏芝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称余毓兴歌曲及相关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张柏芝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此外,余毓兴还曾在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已就该行为发出律师函。
张柏芝是中国香港女演员、歌手,1980年5月24日出生,毕业于澳大利亚Rmit Holmes College,代表作品包括《喜剧之王》《河东狮吼》《星愿》等。
张柏芝近日被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诉至高等法院,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余毓兴指称张柏芝收取逾4000万港元预支片酬后未履行电影及经纪人合约。案件开庭审议时,张柏芝情绪失控,大喊“对我很不公平”
近日,张柏芝在综艺节目《一路繁花2》中透露自己已经安排律师写好遗嘱:“不想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大家为了钱有一些不好看的。”同时,她还透露已经挑选好了离开的照片和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