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近日被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诉至高等法院,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余毓兴指称张柏芝收取逾4000万港元预支片酬后未履行电影及经纪人合约。
案件开庭审议时,张柏芝情绪失控,大喊“对我很不公平”。庭审过程中,面对原告律师的追问,她多次以“不记得”回应。最终,张柏芝声泪俱下地表示自己两天没睡过觉,压力很大,认为所有事情都是假的。
原告方强调,巨额预支片酬基于张柏芝承诺拍摄多部电影并同意由他们担任其独家经理人。但张柏芝收款后没有履行承诺,构成严重违约。辩方则质疑合约的真实性,称涉案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伪造文件,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张柏芝本人签署,并反指原告有“伪造文件”的嫌疑。
12月8日,张柏芝再次出庭。她身穿大衣、戴口罩和太阳眼镜,在助手陪同下进入法庭。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张柏芝多次以强硬的语气回答“不记得”,有时甚至答非所问。法官要求她专心听清楚问题,并明确指示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张柏芝多次强调,所有关于合同的事务都是由她的私人助手兼经理人周静仪处理的。
在原告方律师对案件细节的反复盘问下,张柏芝再次情绪激动,大声喊道:“我两天没睡觉,对我很不公平,媒体给我很大压力,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对她进行安抚,并询问她是否可以继续,张柏芝回答“可以”。
2024年6月1日,余毓兴发售新歌《以犬之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到张柏芝当初不惜自认是一条狗以博取他的同情和信任,但拿到签约金后并未按合约拍戏。对此,张柏芝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称余毓兴的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此外,余毓兴还曾在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已就该行为发出律师函。
张柏芝出生于1980年5月24日,是中国香港女演员、歌手,代表作品包括《喜剧之王》《白兰》《失控·幽灵飞车》《星愿》《蜀山传》《忘不了》《河东狮吼》等。
在香港高院的法庭上,张柏芝突然摘下墨镜,双手撑着桌面嘶吼:“我两日未睡过觉,对我好不公平!所有东西都是假的!”她红透的眼眶、颤抖的肩膀与四天前开庭时被保镖护送的淡定模样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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