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艳芬以丝芭前成员身份发长文控诉公司收入分配不公、合约争议及陪酒乱象,声援鞠婧祎解约纠纷,引发舆论对经纪公司压榨艺人乱象的集中声讨。
自曝参演影视剧片酬100万元,税后实际到手仅9万元,公司抽成比例高达91%。粉丝每年投入数百万元投票,但成员最高月薪仅3万余元;总选奖金承诺分期发放却恶意拖欠,甚至停发工资。早期成员月薪仅1800元(含鞠婧祎),需承担高强度公演、街头宣传等工作。
二期生原始合约为8年,满30岁自动终止,绝无20年长约;续约需双方重签正式协议,而非"不明不白的补充协议"。直指鞠婧祎"从未见过丝芭声称的续约协议",质疑公司伪造文件坑骗艺人。
控诉长期遭受PUA、无故处罚(如被诬陷打人)及微博账号强制回收。爆料公司为融资上市挑选成员陪老板喝酒,虽强调非全员参与且"未过分",但揭露出畸形职场生态。
12月18日,丝芭传媒委托天尚律师事务所就曾艳芬近日发表的言论发布维权声明,并晒出相关报警回执单。随后,前丝芭艺人曾艳芬在社交媒体上回应称:“传票请发我微信上
身为鞠婧祎同期生SNH48前成员曾艳芬发文谈及其与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称鞠婧祎并未见过丝芭传媒提及的补充协议,“这不是坑骗小女孩嘛”,此外,她还透露公司想融资上市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