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男子杨某因血糖升高多日入院治疗,当月25日出院时,医院诊断建议中显示,杨某存在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高脂血症、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二尖瓣关闭不全、肝血管瘤等问题。
但是在其出院不久后的当年12月1日,杨某依旧前往健身房跑步,随后杨某在跑步机上晕倒送医后不治身亡,死亡医学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后杨某家属将健身房及健身房投保的保险公司告至法院。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判决,由健身机构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杨某家属各项损失96202.11元,同时健身房退还杨某此前缴纳的会员费用10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