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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三文鱼刺身发现是虹鳟 顾客怒告十倍赔偿 消费者维权引发关注

吃三文鱼刺身发现是虹鳟 顾客怒告十倍赔偿 消费者维权引发关注
2026-05-06 1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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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三文鱼刺身发现是虹鳟 顾客怒告十倍赔偿 消费者维权引发关注。2026年4月的一个傍晚,郑州的“小鸟”和她的男友走进了一家自助餐厅。她在团购平台上购买了一份“三文鱼畅吃”套餐,两人份,349元。餐厅的海鲜档口摆放着整齐的刺身切片,橙白相间,冰雾缭绕。她夹起几片,蘸了酱油和山葵泥,送入口中。

舌尖触到鱼肉的瞬间,她愣了一下。这不是她熟悉的三文鱼。作为经常吃日料的人,她对大西洋鲑的柔嫩脂香、入口即化的口感非常熟悉。而眼前的这片鱼肉,质地偏紧偏柴,油脂不足,回味中还带着一丝隐约的土腥气。她找来工作人员询问,对方的回答让她心里一沉:“我们供应的三文鱼刺身,原材料是虹鳟。”

当晚,两人因为担心淡水鱼生食可能携带寄生虫,出了餐厅就去买了打虫药服下。事后,“小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解,商家退还了当天的餐费。

事情本可以就此结束,但“小鸟”没有停下。她在网上晒出了商家提供的检测报告,很快有网友指出:这份报告依据的标准,并不是国家规定的可生食水产品安全标准。报告上写的是“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这个标准针对的是需要加热后食用的水产品。而国家规定的即食生制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是“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用“需加热食用”的标准来证明“可以生吃”,在逻辑上显然站不住脚。

“小鸟”最终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她的诉讼请求是:退还餐费349元,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支付餐费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3490元。她在社交媒体上写道:“如果打官司是唯一能让商家以后不偷偷换鱼的办法,我愿意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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