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该商家在法庭上还一直在狡辩说,使用杨颖肖像及签名的店面并非是该公司的管辖机构范围,从另一方面来讲那一家使用杨颖肖像的店面,与他们公司无关,属于一个民事主体。虽然这样辩解,但是该公司在各方面的宣传是一样也没有落下,无论是微信上面的公众号还是他们公司的微博账号上,都曾经多次使用过杨颖的肖像来达到宣传的目的。并且也不是不知情的样子,经常在文案中提到成功与杨颖完成合作等字眼。
在法院的调查过程中,该企业发布过的有关杨颖肖像的文章并没有被全部删除,杨颖一方称该公司一共有七篇文章构成肖像侵犯,在法院调查时,还有三篇。所以,虽然店面不属于该家公司的管辖范围,但是该公司的线上宣传也侵犯了杨颖女士的肖像权以及之前说过的姓名权,并且该公司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杭州该餐饮公司在微博的官方账号以及微信公众号上面,公开向杨颖女士道歉,并且,为了尽可能范围广地告知群众,该餐饮公司被要求在线上道歉连续十日。而100万元的罚款也不是凭空决定的,而是通过与杨颖真实合作应有的代言费以及税后所得该有的费用。这次杨颖的维权行为也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可以借助明星效应的间接助力侵权普法。
7月8日,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案情快报。杭州某公司因擅用演员杨颖(Angelababy)肖像、签名图样推广宣传公司经营的饮品,且宣称与杨颖签约助推品牌升级,侵犯杨颖肖像权、姓名权。
原标题:黄晓明辟谣离婚传闻:我也喜欢baby7月3日,有网友在黄晓明最新发布的社交动态下留言:“喜欢你and baby!”随后,黄晓明回复道:“谢谢,我也喜欢baby”,亲自辟谣离婚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