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期护理险?
“半失能老人每月护理费用是6000元,全失能老人大约在7000至8000元,失智老人护理费接近万元,并且要评估病情严重程度才能确定是否接收……”
这是记者近日在北京一家养老机构咨询时得到的护理费报价。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数据,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每月4157元。显然,对于失能老人来说,高昂的护理费用已经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社会的需求使得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险应运而生。
长期护理险于2016年开始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
2016年6月,人社部就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
上述《指导意见》中明确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这也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中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
长期护理险试点的扩围,无疑也将使得更多普通中国家庭受益。
长期护理险能覆盖哪些费用?
那么,未来什么样的人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其待遇支付又是如何的呢?
此次公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支付等一系列问题。
依照《指导意见》,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