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工作,分别是摸底和登记。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普查员将逐门逐户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并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3、如何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
为了充分保护每个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取得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权利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4、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普查员如何规范普查入户上门方式?
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入户登记前,要严格按规定做好体温检测和随申码检验等工作,开展预防性消毒,符合规定才能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时要主动出示普查工作人员证件和个人随申码,并询问调查对象及同住人14天内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
此外,普查工作人员入户登记时,要按规定佩戴口罩并穿好鞋套,与被调查对象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入户登记家庭有老人、儿童或人群密度较高等情况,原则上不进入室内登记;如发现调查对象中为有高、中健康风险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向所在街道(居委)人普办报送,等待进一步工作指示。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登记有几种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开始,这次人口普查是十一年才有的一次,人口普查的具体内容是人口的分布情况以及住房情况,人口普查的信息一定要保证准确真实性,这次人口普查采取全新的电子方式填报,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