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向前夫汪小菲索讨750万元(新台币,下同)生活费一案一审结果出炉,台北地方法院27日判决汪小菲败诉,可上诉。报道称,判决理由尚未公布。
报道称,与汪小菲离婚后,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调解笔录约定给付生活费,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但汪小菲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中的给付义务,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请求法院在诉讼确定之前,暂时停止执行他的财产。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汪小菲已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且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准汪小菲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后停止执行。另外,债务人异议之诉,法院历经多次开庭,皆采不公开审理,双方也没有在法庭现身,汪小菲委托律师吕月瑛、大S则由律师谢淮轩出庭。
汪小菲和大S离婚,两个人一起抚养孩子,按照规定汪小菲应该按照规定给大S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只是目前台媒指出,汪小菲一直都没有按时缴纳,根据台媒的说法就是汪小菲不满意大S再婚一事,所以拒绝继续缴纳生活费。
根据台媒爆料,汪小菲在台湾应该还有近千万的存款。就算汪小菲没有存款,但是汪小菲的S hotel还在继续经营的,所以法院也会允许大S申请冻结和拍卖汪小菲的资产,看来两个人已经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1月24日,据台媒报道,汪小菲和大S离婚协议细节:二人于2021年11月12日离婚,汪小菲每3个月支付300万元新台币(约68万元)抚养费给大S,直到2038年3月结束。
11月15日,据台媒报道,汪小菲提告大S经纪人摩玮琪涉嫌妨害名誉一案在台北地检署开庭,汪小菲并未出现,仅由律师代表出席,廖玮琪在庭后向记者表示开庭非常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