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妍为什么没有被认定偷税漏税,具体怎么回事?为什么其他人都因偷税漏税被封杀而袁冰妍幸运逃过了呢?在宋祖儿,蒋依依的偷税漏税的热度之下,袁冰妍被送上了热搜榜首!
有律师解读了袁冰妍涉税被罚的问题,理由是:重庆丽妍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袁冰妍个人在税法上不构成任何偷税漏税,也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
当然,我们也不能随意给别人扣帽子,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有法可依!
因为根据税法来看,69条讲的是应扣未扣,63条是偷税漏税,袁冰妍涉税被罚是因为重庆丽妍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不是袁冰妍本人虚构收入逃避纳税,下面可以从一组对此来看袁冰妍涉税被罚事件。
很明显,是公司责任,与袁冰妍无关。
或者再举个例子,你公司给你发工资了,结果全额发放,忘记扣款了,那是不是你个人就偷税漏税了?相反,你可能会偷着乐,毕竟钱到你手了,公司不扣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而且重庆丽妍也曾发表声明表示自己未尽代扣代缴义务。
律师和重庆丽妍公司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把偷税漏税按在袁冰妍头上,是不准确的。
所以有网友说了,既然没有违法,为什么新剧不能播出呢?那让税务局来回应更好!
网友们的看法受某伦、某娅等人的影响,把袁冰妍公司的逃税定为偷税漏税,依据是袁冰妍百分百控股,就是她逃避缴纳税款,构成偷税漏税事件。
去年6月13日,演员袁冰妍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偷漏税被罚97.8万元,具体事由为:2019-2021年期间,该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共计815万元。上述支出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作为扣缴义务人,
重庆丽妍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3万元,
但该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拟对重庆丽妍上述行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60%的罚款,
即97.8万元。
此后,2022年7月3日,袁冰妍退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位,由张纯接任,大股东由袁冰妍变更为顾伟。
当时,袁冰妍工作室发声明表示,关于税务机关对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的处罚,公司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整改。公司目前已及时缴纳款项,在此向公众致歉,也对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可只要理看待这件事,发现袁冰妍并没有偷税漏税,是一种较大的误解。在其工作室发布的声明中,清楚地交代了是公司未尽代扣代缴义务导致被罚。这种说法有理有据,经过查询官方平台的处罚记录,处罚内容就是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本不是偷税漏税。处罚依据是《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而偷税漏税的处罚依据是第六十三条。事件质不一样,处罚依据自然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妄自下混淆的定论。
之前新东方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罚钱,依据的也是第六十九条。既然外界认为新东方是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那自然也应该顺理成章的认定袁冰妍以及其公司也是一样,不存在偷税漏税,只存在未尽代扣代缴义务。
综上所述,外界对袁冰妍的税务问题定错误,普遍认理认为是偷税漏税,不尊重客观事实。害得袁冰妍备受困扰,明明没有犯原则的问题,偏偏被扣上原则的“劣迹帽子”。导致合作方不敢邀请袁冰妍合作,遭受长时间的“软封”。
袁冰妍并没有被当成劣迹艺人
袁冰妍在娱乐圈被当成劣迹艺人,这是肉眼可见的事实。这么长时间没有曝光率,只有这样的艺人才会“享受”。
从两个迹象看,袁冰妍也没有百分百被当成劣迹艺人,最起码还有缓和的余地。
袁冰妍的待播剧有《落花时节又逢君》,在事发之前送审,审核过程中袁冰妍遇到税务问题。结果几个月后,这部剧审核通过下发行许可证了,一共有四十集。
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剧集的时候,男女主角有没有问题至关重要。袁冰妍真的被定为“劣迹艺人”的话,审核一定不会通过,直接pass掉。
如今成功下证,证明袁冰妍并不是劣迹艺人。
尴尬的是,平台方不敢播出,害怕遭受舆论,这才是袁冰妍的无奈。相关部门没有说什么,卡在后续的流程上,软封真的厉害。
3月25日,刘学义方发布严正声明,回应近日网传其“偷税漏税”等争议:“刘学义先生自始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诽谤、侮辱言论以及恶意P图之行为,已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