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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鲶鱼事件始末具体怎么回事 北极鲶鱼事件后续(5)

北极鲶鱼事件始末具体怎么回事 北极鲶鱼事件后续(5)
2023-09-15 1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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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针对“北极鲶鱼”事件,深圳交通运输局依旧没有发布任何相关情况通报,而调查时间也已超过百日,上观新闻就此事咨询深圳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纪委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暂无时间表,请耐心等待情况通报。”

8月25日,距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介入调查已经过去5个月,大皖新闻记者从深圳市纪委监察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后续情况请等通报。”

9月10日,人民网深圳发布一则关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函,该答复函主要针对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事件的答复。答复函中写道:“经研究,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9月14日,顶端新闻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针对‘北极鲶鱼’事件及网上流传‘不予公开’的情况,我们会登记反馈,具体处理结果将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律师:从法律角度不予公开没问题,但可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在网友将近半年的等待中,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却被曝光出,“我局决定不予公开”的相关回复,不少网友质疑深圳市交通局此举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信息知情权。

针对上述网友质疑,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认为,“上述回复函仅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可以看出,政府内部对相关官员(包括离退休官员)的纪律调查、廉洁性调查,并不属于可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但是,鉴于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且之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曾对外表示‘将及时对外通报有关情形’,现在又不予公开,这么做可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刘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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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浩淙 Hzx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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