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
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
经沟通,
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
据南方都市报,禁燃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才让人们对禁燃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限燃令”。
元旦、春节将至,多地已发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北京平谷: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5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发布致全体市民信。
信中表示,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京平政发〔
2021
〕
21
号)精神,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
平谷区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为此,请广大市民一定要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治理成果的角度,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和在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据悉,去年春节期间,
北京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平时受到年轻人和儿童欢迎的冷烟花、擦炮、摔炮、儿童玩具喷花均属于烟花爆竹,均在禁放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