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判刑的最新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如果该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已满12周岁,则该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应当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应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所作的上述规定,解决的是认定犯罪方面的问题。考虑到未成年人由其生理和心理特点所决定,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
未成年人犯罪我们的教育缺了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绝不应被忽略,那就是家庭教育。失败的家庭教育,应该是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悲剧的共性因素。一是过分溺爱。家长竭尽所能的满足孩子的任何要求,让孩子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当家长无法满足孩子过分要求时,孩子就会产生怨恨心理,做出伤害父母或者他人的行为。二是管教过严。很多家庭教育走向另一个极端,家教过于严格,让孩子走向另一个极端。在一个逼迫式的家庭教育环境下,从小被灌输凡事要争取最好,否则就要受批评,甚至打骂。三是父母离异。离婚是威胁儿童的最严重的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之一,他们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在生活中我们发现,有的未成年人甚至变得粗暴、冷漠、烦躁、反抗、敌视,有的甚至走向堕落。四是缺少沟通和爱。不善于洞悉孩子的内心世界,不勤于和孩子沟通交流,不做努力好孩子的表率,不对孩子坏习惯和罪恶苗头进行干预,这样的父母,这样的家庭,孩子很容易出现问题。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教师,每个孩子生性都是善良的,父母能够心理相容、和睦相处,并给孩子以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就容易使儿童形成良好的性格品质。愿每个孩子都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受到父母良好的家庭教育,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而不是危害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