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确定获判刑7个月缓刑3年,涉嫌偷拍未成年不良视频。
据台媒,艺人炎亚纶被控拍摄持有少年私密视频,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炎亚纶其中2罪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另1罪判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由于2日为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检方仅对同案被告、陈姓男子提起上诉,代表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
案件起于,案中被害人于2023年6月指控在他未成年时期与炎亚纶(本名吴秉孺)交往,但被炎亚纶拍私密视频还外泄。士林地检署查出,炎亚纶于2017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被害人,明知被害人未成年,仍在住处持手机拍摄与少年的私密视频并传给网友,因此将炎亚纶起诉。
另据台媒报道,士林地方法院一审于5月30日宣判,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判处炎亚纶其中2罪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另1罪判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法院一审考量炎亚纶坦承罪行,并于今年3月11日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且履行部分款项,给予缓刑3年。
另一方面,同案被告、马来西亚籍陈姓男子为炎亚纶友人,由于该男子犯后向被害人致歉,但审理时否认罪行,也未与被害人和解,法院依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由于检察官仅对陈姓男子提起上诉,此部分将由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理。
7月3日,据台媒,艺人炎亚纶2017年透过Messenger认识未成年的耀乐,双方进而交往、发生性行为,他用手机拍下性爱过程后外流,法院考量他与耀乐达成调解,并已履行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