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导演郑某峰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成为各大平台热搜话题。据海南海口警方通报,1月18日,58岁的郑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经调查,郑某某在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警方于1月17日将其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郑某某被捕后,多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了被其侵害的经历。许多网友以受害者及家属身份在社交媒体上斥责郑某某,称他并非初犯,并有疑似受害者表示早在2019年就曾在网上曝光过郑某某。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在接受访谈时表示,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万人。对于猥亵儿童的行为,刑法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多人、多次或造成儿童伤害等情节,则可能面临5年以上刑期。
此次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有人质疑郑某某是否还能继续从事导演工作。专家介绍,根据《意见》,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人,法院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具体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行业、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和文艺体育行业等。如果郑某某罪名成立,且其工作场景可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会禁止其继续从事原行业。
为了确保从业禁令真正落地,多地法院依据《意见》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作出从业禁止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时需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有此类记录的不得录用。司法机关应严格监督从业禁止执行情况,确保判决得到落实。
为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发现难的问题,最高检建立了强制报告倒查机制。专家建议,除了事后追责和落实从业禁止规定,还需完善源头治理,如细化行业界定标准、强化跨部门协作、推动立法完善以及加强法治宣传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此外,还应对犯罪服刑及前科人员进行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预防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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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导演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于今年1月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当晚,澎湃新闻从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获悉,该爆料属实,郑某峰目前已报检察院拟对其进行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