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真正凶手是谁
《因法之名》有两条案件主线,不同案件的凶手不同。
柳莎莎被害案:真凶并未在剧中明确指出。许志逸因妻子柳莎莎被害成为主要嫌犯,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多年后经复查,证实这是一起冤案,许志逸被当庭释放。剧中未提及真正实施犯罪的人是谁,主要围绕着这起冤案的平反过程,展现了司法工作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葛晴被害案:凶手是郑天。郑天是许志逸当年情妇袁立芳的丈夫,他发现葛晴和许子蒙感情不和,为了报复葛大杰和许志逸,对葛晴下手,并把血迹留在许子蒙的车上,企图嫁祸给许子蒙。最终,郑天被葛大杰等人制服并捉拿归案。
此外,在《以法之名》相关剧情中,还涉及到万川矿业枪击案。该案中真正的杀人凶手是王大有,他在禹天成的授意下抢劫万川矿业,之后公检法内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兰景铭、孙飞等人篡改证词,让孙一虎成为替死鬼。王大有还化名熊磊,在乔振兴重查此案时将其杀害,法院人员温琴为其通风报信,也参与了相关犯罪行为。
以法之名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以法之名》结局中,各案件真相大白,相关人物都有了各自的结局,正义得以伸张。
葛晴被害案:真凶郑天被捉拿归案。郑天把许志逸吊在摩天轮上欲报复,葛大杰独自上去谈判,邹桐和陈硕用假的袁立芳日记本迷惑郑天,趁其不备,葛大杰将其制服。许志逸因特殊原因被法院免于刑罚,许家父子时隔十七年终于能和睦相聚。
万海涉黑案:东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乔振兴此前遭反派势力迫害,被伪造成“畏罪自杀”。最终案件迎来转机,乔振兴被正式认定为他杀,洗刷了冤屈,并被追封为烈士。
相关人物结局:“怂包局长”许言午实则是正义守护者,他暗中布局,最后实名指控兰景茗,让腐败问题大白于天下。洪亮发现岳父江旭东和小舅子江远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他虽将坏人绳之以法,但因这层关系,选择离开检察院,前往国企担任法律顾问,定居北京。李人骏洗清嫌疑,原来他早就知道乔振兴的死另有隐情,曾不惜举报自己以重启调查。大反派兰景茗最终因滥用职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