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套征税标准
根据2024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避孕套等避孕药品和用具将结束长达32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正式纳入征税范围。
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标准税率,计税方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即企业可抵扣生产、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实际税负为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而非全额按13%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是否延续现行1%的优惠征收率,需等待2026年具体政策公告。
避孕套征税从什么时候开始?
避孕套的增值税征收政策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时间点是依据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确定的,该法律明确废止了原《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的条款,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避孕套等避孕用品按普通商品标准缴纳增值税。
在此之前,避孕套自1994年起一直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这一政策延续了32年,而2026年1月1日的调整,是基于当前人口政策导向转变及税制规范化的双重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