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娱乐 > 滚动报道 > 正文

律师谈李易峰车祸:未等警察先离去 属交通事故逃逸

2016-05-27 11:55:02  凤凰娱乐    参与评论()人

李易峰(资料图)

凤凰娱乐讯(采写/jackie) 5月27日凌晨3点,一辆白色兰博基尼跑车在朝阳区大郊亭桥北侧撞上桥墩。车头左侧损毁严重,车灯脱落,左侧前后轮均有碰擦痕迹。凌晨4时45分,清障车来到现场,5时5分许,事故车辆被拖走。这辆车临时牌号为“京T703XX”(后两位隐去)的兰博基尼车,车主名为“李易峰”,临时号牌签发于今年5月6日,有效期至2016年5月13日。按照有效期来看,该临时号牌已经过期。

事发后有媒体第一时间联系李易峰经纪人,其经纪人否认驾车的是李易峰本人。但在今天早上其经纪人开口承认,驾车的就是李易峰,称其当时开车是要去父母家取护照,为了深夜不想影响大家休息,开了车库中停放已久的兰博基尼,没想到却意外撞上桥墩,现在他人已经出国。

据其经纪人描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李易峰驾驶的无牌兰博基尼跑车,临时牌照过期;且当时出事后李易峰并没有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处理事故,而是先行离去。

对此,凤凰娱乐询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对方表示,如果李易峰没有报警就离去,这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逃逸,按照规定单方事故逃逸拘留14天以下;但据李易峰经纪人表示“因为有现场施工人员围观拍照,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就先行回家,交由保险公司处理后续”,郭律师表示,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因为“警察接到电话后也会让司机原地别动”。

除此以外,郭律师还提示各位司机朋友们:“未挂号牌200元12分,酒驾12分,醉酒12分拘役1到6个月,毒驾12分,拘留14天。”

而对于网上热议的李易峰是否涉及酒驾和逃逸的说法,一切以警方的公告为准。

本文为凤凰娱乐独家稿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