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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意与谢贤离婚,与刘家昌做28年假夫妻,人生若无悔那该多无趣

2017-07-07 10:28:01    今日头条  参与评论()人

一切看起来很美好,已经41岁的谢贤终于安定了下来。但是就在这一年年底,刘家昌正式亮相。

据说甄珍与刘家昌相识已久,1962年左右,22岁的刘家昌遇到了15岁的甄珍,一见倾心,因女方年纪太小,自己只是个穷困潦倒的大学生,自卑而不敢追求,只在心里默默发誓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女人。刘家昌为了追求音乐,辍学在夜总会当歌手,当时台湾国联当家花旦演员江青非常欣赏他的才华经常捧场,1966年7月20日与闪电结婚,之后生下儿子刘继鹏。

而刘家昌也因为开始为电影写歌而打响名号。不过,刘家昌一直对甄珍念念不忘。1970年,刘家昌突然召开举行记者会,称妻子江青与大导演李翰祥有染,宣布离婚。离婚当晚,他找到甄珍说:“总有一天,我要跟你结婚。是那种结了,就休想跟我离的婚。”但是当时甄珍没有把刘家昌放在心上,他说的话自然也没放在心上。

而江青到底是否与李翰祥有染呢?在很多年后,江青曾在自己的回忆录里这么写:“如果”没有那一场自编、自导、自演、蓄意制造成由于第三者介入,导致婚姻破裂而轰动社会的桃色纠纷;“如果”当初我知人知面也知心,不向已分手的丈夫但以为还仍然是朋友,开诚布公地主动谈及在分居后,我曾陷入的那段自疚甚重但又难以自拔,原知就不会有结果的复杂而又多层面的感情而招来横祸;“如果”事发后,当事人没有继续挟持自己的儿子作人质,为了怕离婚的事实真相的暴露会毁坏自身的名誉和事业,而残忍地利用人质来胁迫我也加入谎言者的行列;“如果”我不是“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如果…… 这段话包含了太多的信息……

之后的几年里,刘家昌玩命写歌,导电影。1970年,刘家昌以一曲《往事只能回味》,创下唱片界百万销售的纪录。后与琼瑶合作,为琼瑶的电影写电影插曲和配乐。 1972年他以电影《晚秋》成名。

1974年底刘家昌突然开始“疯子行动”公开追求甄珍,行为之激烈让媒体都叹为观止。据说甄珍去哪儿,他就跟着去哪儿,她游泳他跟着游泳,她拍戏住酒店,他就在附近找地方住下来,只要能看得见她。

这些情况让谢贤对甄珍起了疑心,传闻他还对甄珍动了手。从此,两人开始分居,而刘家昌更变本加厉,每天都找正在台湾拍新片的甄珍出去玩。

1976年年底,甄珍在台北召开记者会,展示两份离婚协议书,一份是中文手写本,只有二三十个字,是她与谢贤于1975年12月26日签的“私人协议”;另一份是在律师楼签署的英文文件,上面的日期是1976年6月1日。甄珍强调:“没有任何第三者介入我和谢贤的婚变之中。”她说她跟谢贤性格不合。

谢贤和甄珍离婚后第一次接受采访时说:“这一棍打得我太狠,把我打散了。”这句话重复了10多遍。他更否认打过甄珍:“从开始追求她到分手,我从来没有大声骂过她,更没有打她。我是尽心尽力去爱、去迁就她。”“对甄珍我从未如此纯情,如此重视”。

和甄珍正式离婚一年多后,在1979年谢贤娶了狄波拉,也就是谢霆锋和谢婷婷的母亲。但这段婚姻最终仍于16年后终结,但是两人还保持了很好的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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