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张姓女律师火遍网络,其在朋友圈和微博上的奇葩“炫富”行为被截图传播后引起轩然大波,例如称“我实在不想我将来的小孩的爸爸出生于县城”“信用卡月账单至少5万元”,还对年薪40万的相亲对象嗤之以鼻,号称多家上市公司家族企业的股东追过她,等等。事件发酵后,她发出道歉微博,表示“几天来茶饭不思,真心思悔。我愿意接受社会批评和行业处理”。
坦率说,我不认为她有什么好向公众道歉的,炫富不是罪,王健林说,“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方说先挣它一个亿”,我看挺励志的。炫富女律师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恐怕有争议,毕竟相关的微博微信都是她的私人账号。有意思的是,很多人在网上同情这名女律师,认为将朋友圈截图传播,侵犯了她的隐私。我想,这个话题值得心平气和地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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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内容算隐私吗?要看隐私是怎么定义的。普遍认为,隐私指的是那些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将隐私定义为:隐私即秘密,是指尚未公开的、合法的事实状态和一般情况。如果已经向公众公开或向无保密义务的特定人公开,就不属于隐私。
基于上述定义,人们很容易判断,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不属于隐私,因为微博是向全体网民公开的。朋友圈特殊一点,它是一个半公开的场景:只有你的微信好友能看你的朋友圈,并且每个圈主可以自己定义信息的传播带宽。这个传播带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时间轴上,圈主可以选择公开3天内的朋友圈、半年内的朋友圈或者公开全部朋友圈;二是在单条信息的传播面积上,可以选择所有好友可见、分组可见以及仅自己可见。
由陕文投艺达影视、华视娱乐、国文影业、浩瀚星盘影视传媒等联合出品,angelababy、邓伦、朱一龙、许娣、徐好等主演的电视剧《我的真朋友》昨日首播,便取得了收视率破1的好成绩,引发全民追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