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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14条:严禁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2017-09-04 14:01:36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通知》分为十四条,包括: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统筹电视剧、网络剧管理;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加强电视剧人才培养;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明确新的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完善支持电视剧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电视剧,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现就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编制2017-2021年电视剧创作生产规划,推出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着重扶持原创,着重扶持计划在重要时间节点播出的选题项目,形成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相统一的优秀剧本遴选、资助、推介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四、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电视剧频道、各省卫视综合频道、从事电视台形态服务的重点视频网站,每年都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重大革命历史、农村、少数民族、军事等题材电视剧,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形成各种题材结构比例适当的播出格局。

关键词: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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