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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陈红诉讼案告一段落 前夫李军主动撤诉

2016-03-23 11:13:42  凤凰娱乐     参与评论()人

陈红

3月22日,歌手陈红遭前夫诉讼案以原告李军一方主动撤诉为结果而告终。李军的代理律师表示撤诉基于技术原因。陈红方面也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将以法律形式追究李军在网络散布毁坏陈红名誉、形象的行为,并透露陈红诉讼李军诽谤罪目前已经立案。

陈红

陈红遭前夫诉讼案原告撤诉 李军方面:基于技术原因

2015年6月29日,歌手陈红前夫李军在微博发布长文,指责前妻的种种行为,并声称将陈红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当事人双方也就此展开多轮辩论。3月22日,凤凰娱乐记者独家获悉,该起案件原告主动向海淀法院提出撤诉的请求,记者就该消息向双方求证得以证实。原告李军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撤诉是基于技术性的原因,但并不代表这个案件就已经完结,接下来还会提请新的诉讼请求。

陈红称诉李军诽谤罪已经正式立案

在李军诉讼陈红案审理期间,李军分别于2015年6月29日、2016年2月4日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发布《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军旅歌手陈红伪造股东签名并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军人身份经商》等文章,引发媒体转载、报道,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陈红代理律师表示,李军的文章存在大量不实信息,对陈红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毁坏。对此陈红已经以诽谤罪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目前已立案。

声明

陈红委托律师发出声明: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鉴于李军在网络发布的言论,已经对陈红本人及家庭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陈红也于3月22日委托其代理律师发布声明,表示将用法律手段追究李军的造谣、诽谤等行为,对媒体进行的不实报道也将追究责任,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全文如下:

声明

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接受陈红女士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党春雨律师郑重发表声明如下:

一、陈红女士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侵犯。

二、李军在微博中发表《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并被正式立案,该文内容涉嫌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陈红女士人格尊严,破坏陈红女士名誉。即日起,请各媒体不要再行发布、转载与此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章与信息,并自行删除之前发布、转载的与此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章与信息。

三、若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做出任何侵犯陈红女士人格尊严与名誉权的违法行为,陈红女士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党春雨

2016年03月22日

(责任编辑:胡晓渔 CK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