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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网络直播企业发自律公约 不满18岁禁当主播(1)

2016-04-14 10:41:24    中华网娱乐综合  参与评论()人

多家网络直播企业发自律公约 不满18岁禁当主播

多家网络直播企业发自律公约 不满18岁禁当主播

昨日(4月13日),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酷我、映客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承诺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此外,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

网络主播18日起须实名认证

《公约》承诺,从4月18日起,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

《公约》还对主播的实名认证提出了具体条件。如,主播应至少提供的信息包括:本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必须与申请者本人姓名完全一致)、主播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照片与号码清晰可辨认)。

如果在资料认证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匹配,则不允许认证。此外,还需面对面人工认证。人工认证时申请者需在与审核人员视频聊天的过程中回答若干问题,认证过程不得少于1分钟。

此外,《公约》明确,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现有主播未进行实名认证的,于明年6月1日前完成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