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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下午开庭 马蓉净身出户几率小(2)

2016-10-18 09:49:05    中华网娱乐综合  参与评论()人

马宋出轨又卷款,性质十分恶劣,是否能成为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直接证据呢?记者终于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张向龙律师说:“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倾向于女方或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只有两种情况能直接影响财产的分割,一是双方有婚后财产AA制的约定,二是一方有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无过错方可要求法院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张向龙律师说,“在我接手过的离婚案中,有很多这种情况,根据性质的恶劣程度,财产二七分、三七分、四六分都有过先例,但是完全不分的情况还未出现过,应该说‘不分财产’的案例非常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只针对转移、隐匿的那部分财产,而不是全部的共有财产。

起诉前王宝强收到马蓉威胁信息对此案有何影响?

张起淮还披露了王宝强公开离婚案之前的一些内幕:

一天,王宝强工作回来回到家里,发现马蓉的两个手机正在充电。夫妻间嘛,王宝强拿起马蓉手机看了一下,才吃惊地发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许多龌龊的内容。当时,王宝强气得浑身发抖。他又查自己的卡上的钱,几乎被马蓉洗空了。王宝强很快请到了张起淮律师介入他的离婚案。刚开始,在正式决定离婚前,王宝强看到家中有两个孩子的面子上,还是准备想与马蓉私下协议离婚,不对外公布离婚消息。但王宝强连续给马蓉多次打电话,她却一直不接。

“后来无奈之下,我陪王宝强到他岳母家,劝马蓉回来协议离婚。但马

蓉母亲并没有劝女儿与王宝强和好……等了半天,马蓉终于给王宝强的手机回了一个长信,但信中内容,马蓉不仅没有为自己对婚姻的不忠认错,而是很强势地威胁王宝强,‘你要敢发声明,我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不信走着看’……宝强逼不得已,于8月15日凌晨,在马蓉的强势威胁下,才在自己微博上发表离婚声明。”

对于威胁信息,是否能成为王宝强诉讼中的一个筹码呢?“只能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且还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不会对结果产生太大的影响。”张向龙律师说。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是否成立?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今日下午4点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开庭。对于该案件,张向龙律师认为并不乐观。

“目前情况来看,王宝强很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出轨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在婚姻案件中,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不是不能对外陈述,而是必须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王宝强即使所言都是真实的,也应在离婚诉讼中出具或陈述这些内容,而不是选择向大众公布。加之双方身份的特殊性,王宝强对马蓉的名誉间接或直接造成了影响,王宝强在这个案件中比较被动。”张律师解释。

王宝强“维权方式的不正当”,可能会对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造成影响,不过马蓉要求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否正当,还需等开庭揭分晓。

两起案件马蓉今天是否会现身?

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之前对媒体透露,由于离婚案和名誉侵权案同时开打,这两个官司都涉及王宝强。加上离婚案的证据会比名誉侵权案的证据要多一些,离婚案还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等诸多问题,由于离婚官司的特殊性,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出庭。

但是与王宝强决定亲自出庭的态度不同,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她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马蓉是否有不出庭的权利?

据了解,因为婚姻案件的特殊性,当审本人必须出庭,律师代理资格也是一般代理而不是特别授权。但是张向龙律师提到也有一些例外,“本人不在国内或有疾病必须在医院救治,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请,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马蓉不在国内,必须经过中国驻外大使馆的认证,出具相关证明,才具有不出庭的资格。”

至于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一案,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本人不用出庭。

(责任编辑:胡晓渔 CK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