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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状告侮辱性词汇炮王等 法院判吴亦凡方胜诉

2017-01-13 15:05:47    中华网娱乐  参与评论()人

吴亦凡状告侮辱性词汇炮王等 法院判吴亦凡方胜诉

今日,北京海淀法院官微发布案件播报称:“认为微博话题侮辱、诽谤,艺人吴亦凡起诉名誉侵权胜诉”,判决书宣称,因微博用户不仅主持微博话题“炮王吴亦凡”,还在该话题页面及个人微博主页发布大量低俗与不实信息,艺人吴亦凡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1月12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该用户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2200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用户王某发表的内容“炮王吴亦凡等”等侮辱性词汇已构成对吴亦凡的诽谤,侮辱,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

如今网络环境巨大,因此也难免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环境的漏洞进行造谣诽谤。造谣成本低廉,网络风气不正,实该严惩。网络造谣,自媒体诽谤等业日渐被司法机关关注并日益完善监控与后续查证。如:现大部分网络社交平台均已采取实名制等。同时也希望网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拒绝听信谣言传播谣言,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侮辱诋毁造谣等网络暴力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此类案件的多次公开审理结果也表明,网络暴力也是违法侵权行为,每一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相应地法律责任。

吴亦凡工作室的律师表示,这只是多起维权案中的第一起,其他起诉案件也在走法律程序,法律会让一切不法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责任编辑:胡晓渔 CK002)
关键词:吴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