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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梳理骂人价目表 “贱人就是矫情”竟被罚5万

2017-05-24 17:32:29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甄嬛传

在台湾,逞一时口舌之快,可能吃官司。有台湾网友依据法院判例,整理出“台湾骂人价目表”,在网上疯传。

台湾《联合报》23日对这份价目表进行了解读,并提示,每件个案法官认定结果不同,价目表可能要更新,大家看趣味就好,千万别认真。

“干”

这个台语发语词,真实案例中,有的判无罪,有的判赔3000元(新台币,下同)。

网友整理的“骂人价目表”中,法院判决无罪免罚,判例来自于一名汪姓女房仲(房屋中介人),去年3月和摆水果摊的黄姓男子争吵,她被黄男辱骂一声“干”字,气得提告“公然侮辱”,黄男则否认口出恶言。

士林地院认为,“干”字是惯用台语者,常常脱口而出的字眼,有人会拿“干”字当发语词,没有侮辱的犯意,因此判无罪。

但从事建筑业的潘姓男子没这么好运,他前年搭乘出租车拒绝付车资,钟姓出租车司机直接把车开到派出所,潘姓男子不满辱骂“干”,被依“妨害名誉”提告。

潘男坦承骂人,现场有警察、监视器等证明,法院认为,用“干”字骂人有轻侮、鄙视的意味,贬抑人格与社会评价,挨骂者在精神、心理上会感觉难堪、不快,因此认定与“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判赔3000元新台币罚金。

“哭爸、哭腰”

日常惯用语,粗俗但无罪

47岁林姓男子和王姓同事去年10月在返回办公室途中发生争吵,林姓男子一怒之下出口“你是在哭爸”“你是在哭腰”,王男怒告对方“妨害名誉”。

林供称,王当天上午讲电话态度很差,他进办公室后,王随即进门找长官告状,“我才会说哭爸、哭腰,没有辱骂的意思”。

判决书称,“哭爸”原指父亲过世痛哭,至今转化为质疑他人无端生事、小题大作;“哭腰”原指婴儿因肚子饿哭闹不休,如今为人喋喋不休、惹人厌烦,形容一个人的言语如同婴儿哭声般刺耳,虽非文雅用语,但在日常生活中,是一种惯用语言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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