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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公开致歉! 4年前曾分享PS照被判侵权

2017-10-19 09:16:00    大众网  参与评论()人




  (原图)

10月18日下午,林志颖再次就4年前分享一张PS照构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致歉。声明称:“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他还将此条微博置顶。

随后,不少网友大赞林志颖:“有担当的男人。”

林志颖原文: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林志颖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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