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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电视剧,可以从限制集数开始

2017-11-24 08:58:4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因

“注水”是为了稀释成本

电视剧越来越长,明明三五场戏就能交代清楚明白的事情要说上一集,许多情节都毫无意义,台词更是废话连篇。这样的拖沓冗长会不会让电视剧节奏变慢、剧情松散?当然会。那为什么还要这样注水抻长?因为钱。

建一个电视剧项目,服装、制景以及其他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费用大多都是按工作时间走打包价,比如80天多少钱,100天多少钱,增加一些他们的工作强度问题并不大,而衣服和布景这些先期东西,用在30集里和用在50集里是完全一样的,但平摊到每一集里意义则完全不同,按30集规模花出去的钱,现场每天多拍摄一点,给配角多加几场戏,到后期制作剪辑成40集甚至50集的完成片来卖,对成本的稀释效果显著。早些年这样做的公司并不多,只有少数无良片方。但随着演员的片酬如坐上火箭般飞涨陷入畸形状态,让整个产业的所有链条都沦为为演员打工后,即使是优质片方也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方式。

记得多年前,我从事媒体工作不久,发生了李保田先生状告片方的新闻,只因为他主演的电视剧《钦差大臣》与他签约时是30集,而播出时片方想将其注水“抻”至40集(最终在纷乱中只追加到了33集),较真的李先生一怒之下将片方告上了法庭。这则新闻在今天看来简直是匪夷所思,因为现在既没有李先生这样“轴”的演员,也没有这么心慈手软的片方。片方的注水动辄十几二十集,甚至集数直接翻倍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片方变得这样凶残,一方面当然是对利益最大化的不懈追求,另一方面也是迫于演员高额片酬的压力。

最夸张的例子是夏天开拍的一部都市剧,女主角一个人的片酬占了整部剧投资的一大半,片方如果不大幅注水抻长集数,很可能无法收回成本。最初只是金字塔顶端的演员,后来大部分线上的演员都采取了按天数收片酬的方法,而不再去关心最终作品的集数到底是多少。这样给了片方很大的操作空间,一位大牌或高人气的演员给了片方80天,这样的时间大约够拍摄30集,如果导演、演员、各环节都给力,可能拍40集,再多就是逆天了。但是,在按集卖剧的前提下,三四十集是绝对不足以让片方赚取足够的利润的,但如果增至60集,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随之而来的当然是回忆杀、慢镜头、配乐凑以及配角甚至群演加戏。把主演演出的戏份分摊在更多的集数中,仍然是《楚乔传》,永远活在下集预告和前情回顾里的男主角,有人统计过,男主角林更新在剧集的后半段中每集的平均出场时间大约为2-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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