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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人抢走儿子藏2年和老公闹离婚期间

2018-02-05 16:37:42    网络整理  参与评论()人

一年后,忍无可忍的赵楚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终结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要求婚生子小晨随他共同生活。

法院裁定抚养权归男方

开庭时,乔娜同之前一样拒不到庭,也未提供小晨的具体下落,只通过诉讼代理人告诉他们,小晨已经上幼儿园了,如果抚养权归她,她愿意离婚。

经过法院调解,赵楚、乔娜二人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乔娜诉讼代理人在庭上表示,乔娜患有先天子宫纵膈症,不易有孕,且存在生育危险,所以一定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了小晨的抚养权归属,这场官司仍要继续。

对孩子由谁抚养更为合适?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经审理认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坚持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原则,任何父母一方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控制的私人工具,利用子女给对方设置障碍,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应认定为不当行使监护权。根据目前查明的情况,原告及其家庭具有较为优越的经济条件,原告有固定住所,原告父母愿意帮助原告一同照顾孩子,而被告目前的住房及收入情况不明,法庭无法确定其是否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原告的抚养能力优于被告,因此确定孩子由原告抚养。至于被告主张其患有先天子宫纵膈症,但被告生育孩子的事实即说明其并未丧失生育能力,并不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对被告的这条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崇川法院家事法庭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争取抚养子女权利

前提是要有利于孩子

承办法官于劲松说,法律赋予父母在离婚时争取抚养子女的权利,但前提要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通过合法的手段实现。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时,应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另外,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对原、被告的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倡导建立互助、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劲 CK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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