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监狱里“大哥”还会要求恋童癖的犯人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随后换来的则是他的“入狱一级大礼包”——
殴打,强奸,轮;
如果他们能够接的住上一个“礼包”,说不定就会收到“入狱二级礼包”——
加倍的殴打,加倍的强奸,更多人的轮;
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将是什么样子的。
如果说这些恋童癖的人有一天可以迷途直返,改过自新,
我觉得不是法律的惩治让他们后悔,
而是
监狱里的“大哥”让他们明白了自己的“错误”!
在国外已经犯罪的人得到了法律的惩治,也得到了大哥的“教育”,
而有一些没具体实施犯罪,有过这个试探的想法,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是美国的一个案例。
男子叫Randall Keith Midkiff,37岁,长这样。
他在某社交网站上认识了一个女人,她是单身妈妈,有一个九岁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