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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南父母家别墅曝光 为何周震南父母共352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住大别墅(2)

周震南父母家别墅曝光 为何周震南父母共352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住大别墅(2)
2020-10-30 1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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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南的母亲作为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藕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有因失信行为而被法院43次限制高消费。

也就是说,从2016年开始,周震南的父母加起来一共有352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算了一下,这频率相当于平均每四天就有一次当“老赖”的判决,真是生命不止,失信不断。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之后,会有哪些消费行为的限制呢?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按照规定,不论是作为企业法人、负责人还是自己本身,周震南的父母都应该遵守上述所说的九条高消费限制。

但实际上呢?

周震南的人设却是“富二代”,而且他平时的消费物品也妥妥地印证了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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