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的流程是什么
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
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
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
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
实名举报的处理流程
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身份证号码和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且能核实联系的,属于实名举报。但冒用他人姓名(单位名称)或无法验证的,不属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
针对实名举报开启办理“绿色通道”,对经初步验证属实名举报的,予以标注并优先处理。
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实行处置中和处置后“二次反馈”。首次反馈是在实名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初步处置结论得出前,主动联系实名举报人,听取实名举报人意见或收集其补充的证据;第二次反馈是在实名举报件办结后,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实名举报事项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举报人对反馈情况有异议的,应认真听取和详细记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