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网友表示:"这是上次的手续费,我又要说一遍了,中介公司不负责任注销跑路,但邓伦本人该承担的责任已经全部承担了"
"咱就是说追跑路的中间商不够累呗,老欺负一个人是吧,他的名字就是流量密码"
"中间商跑路注销,本来该中间商还的钱赖邓伦头上,还被两次买热搜,欺人太甚!"
企查查APP显示,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二审开庭公告信息,上诉人为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涉及演出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将于11月1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