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饼伦摊饼
一般人突然爆火,可能会抛下自己原本的工作,签约MCN,直播PK连麦,改头换面去做网红。但粥饼伦似乎没有这方面打算,仍然和妻子靠着这个小摊赚钱养家。每天早上7点出摊,下午5点收摊,到今年,他的灌饼摊子已经开了第8年。
诚然,粥饼伦的灌饼生意仍然得益于模仿周杰伦的流量,但对比来看,他也算是山寨明星网红里的一股清流。
山寨明星网红,靠着模仿起家,自然也容易引发侵权方面的争议。
所谓的“模仿”和“山寨”都不属于法律概念,如果只是单纯长得像和模仿性表演,并不会构成欺诈侵权,但如果冒充知名明星网红进行商业活动,就可能涉及侵权。
就拿ESO男团来说,作为山寨男团,本来就蹭了EXO的热度。尽管鹿哈、黄子诚、易烊干洗等名字,与真正明星的名字并不完全相同,但起这种名字主要也是为了“搭便车”。
从法律上讲,这无法定义他们侵犯了姓名权,但ESO成员在姓名、行为上“山寨明星”,或者用模棱两可的字眼误导消费者,再博取流量获利,
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经营者可以提起诉讼,相关部门会进行处罚。
所以可以看到,ESO男团走红后不久,就全员宣布改名,并道歉表示不再蹭鹿晗、黄子韬等人的热度。他们这些举动,无疑是想要规避侵权风险。
再来看“山寨小杨哥”,除去账号名不一样,暴躁小鹏哥直播带货中的穿衣打扮、说话带货方式基本1:1照搬疯狂小杨哥,直播间装扮也几乎一模一样,还找来了宛宛类卿的“小杨嫂”,本质上是利用消费者对“疯狂小杨哥”的信赖心理推销自己的产品,侵犯了小杨哥具有商业价值形象的合法权益。
暴躁小鹏哥的模仿行为,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消费者通过“疯狂小杨哥”对产品或服务品质进行识别或评价的正常秩序。因此,他们的种种操作,同样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暴躁小鹏哥视频号
此外,如果山寨明星网红们在仿冒行为中,出现了一些贬损明星形象的行为,或者让不明真相的人混淆,并对艺人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就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誉权。
山寨网红账号们,蹭着正主流量,快速实现商业变现,但这条捷径终究有走完的一天。有句话适用于这些账号,“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月入500万,鹿哈的23岁,比鹿晗赚的还多?】近半年来,模仿鹿晗的凌达乐累计GMV超过1亿元,按照行业通行的30%利润计算,凌达乐半年的收入已经超过3000万。
据韩媒,宋仲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等电影行程结束后,有几个试镜需要前往海外。希望这次试镜可以被选上,目前为止全都淘汰了。”他还直言想不停的试镜去敲开其他国家作品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