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法院传票将74岁的刘晓庆再次推上税务争议的风口浪尖。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许某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这场由举报人王某发起的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定于9月12日正式开庭。
这场官司源于今年5月王某对刘晓庆的实名举报。王某指控刘晓庆通过全资持有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涉嫌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疑似空壳公司。尽管刘晓庆迅速发表声明否认与王某有交集,并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仍受理案件并启动调查。
这已是刘晓庆第二次卷入重大税务争议。2002年,她因公司偷税漏税被刑事拘留422天,其妹夫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虽然她本人当时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但举报材料显示她此后在上海还有多次补税罚款记录。
王某的身份也逐渐明朗——他是与刘晓庆珠宝公司有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决刘晓庆珠宝公司偿还王某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024年4月,该公司被强制执行365.99万元。王某曾公开表示,举报既是为挽回个人财产损失,也是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
随着法槌将在9月敲响,这位曾因税务问题跌落谷底又重返荧屏的老牌影星再次站在法律与舆论的风暴眼中。若此次调查属实,她可能因“五年内多次因逃税被行政处罚”失去初犯免责资格,面临刑事追责。网友热议不断,有人称“历史总是惊人相似”,也有人追问“明星光环何时不再是避税护身符?”这场牵动娱乐圈税务敏感神经的官司能否揭开真相,备受关注。
刘晓庆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她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未有过交集。她认为王某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5月15日,网络上流传消息称知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的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
8月12日,记者从海口政法部门获悉,演员兼导演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早前已被检察院批捕,目前正等待起诉。郑某峰曾在电影《美人鱼》扮演“郑总”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