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爱地人)首先祝贺张碧晨进入了今年《歌手》的总决赛,这也是今年第一位、并且是唯一一位进入总决赛的挑战歌手。也就是说,如果把今年《歌手》的挑战歌手,单独组一个局,那么张碧晨就是挑战歌手分赛场的冠军。虽然这是玩笑型的假设,但单纯从这个结果,你应该多少感受到一点张碧晨的实力光环了吧?!
当然,听歌的事情不能靠想象,还得凭作品本身说话。不得不说,在这次《歌手》的半决赛上,十组歌手真是都放了大招,除了张碧晨和杜丽莎之外,其他八组歌手或者是在选曲上,或者是在编曲上各显神通,甚至是荤腥十足。
张碧晨——会跳舞的创作人 才是一个好唱将
而相比之下,杜丽莎和张碧晨的选曲,则是最为素雅的。比如在没听到演唱之前,单看半决赛的歌单,就明显感觉杜丽莎和张碧晨的作品,相对于《歌手》舞台这个层面,是最不讨好的,也是很难在爆点意义上能够出彩的。这两首作品更像是适合录音室,而不是竞赛舞台的作品,编曲、乐手、灯光、舞美都插不上手。所以,最后只能靠歌手自己。
也真的是艺高人胆大,艺越高、胆儿越肥。你们以为张碧晨的选曲,是和排名过不去,但其实她是和自己“过不去”。对于好的歌手来讲就是这样,舞台越大,她越想到的不是歌迷,而是自己。比如这一次来到《歌手》,张碧晨第一场就唱了张学友的《时间有泪》,在半决赛又唱了莫文蔚的《不散,不见》,两首歌曲有一个共通特征,就是都算是华语乐坛半冷门歌曲,虽然有一定知名度,却并没有大的传唱度,而且由于旋律上没有那种令人发指的流行性,所以对于歌手的掌控,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散,不见》的作曲是常石磊,这位80后的天才音乐人,本来就是学院派的代表,而《不散,不见》这首歌曲,也是学院流行歌曲的代表。这首歌曲的难度,就在于它没有现成的朗朗上口旋律,就是那种谁来唱都可以红的旋律,《不散,不见》的旋律,是需要歌手的配合,才能完成和作曲人的共通创造的。
如果说莫文蔚的版本,强调的是一种从容与优雅,并且用了一种独语的方式的化,那么张碧晨则很好地结合了自己的唱功,将一首原本属于小品的歌曲,处理出一种戏剧化的张力。
当然,这并不是说张碧晨的版本,只有戏剧而没有细腻。张碧晨在《不散,不见》里的演绎,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主歌部分既唱的细腻,又赋予了这种细腻以力度,而这在以往华语乐坛的传统里,似乎是彼此矛盾的。演唱上如果细腻,那就只能走感性的路线,收回来唱;如果要有力度,就一定会结合情绪的释放。而张碧晨在这首歌曲里的处理,则很好地平衡了两者,尤其是清亮却锋利的声线,更是透着一种金属的光泽,听来十分养耳。
和莫文蔚的版本不同,张碧晨还给《不散,不见》这首作品,增加了情绪的递进与推动,从而将作品体现出一个有延续性的层次,尤其是最后部分的高音,真的是层层叠叠又层次分明,更将情绪推到了一个顶峰的高度,而这个高度,又是一般人在正常的情况下,无法到达的情绪高度。为什么要有艺术这样形式的东西存在,不就是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吗?至少在这部分处理的硬实力上,已经充分证明了张碧晨此前为什么能拿《中国好声音》的冠军。
一首你以为就是那样的《不散,不见》,却被张碧晨唱出了高度,这种自我的挑战和登高,或者就是张碧晨参加这次《歌手》的目的。其实,不仅仅只是《时间有泪》和《不散,不见》这种静中有动的歌曲,张碧晨在这次《歌手》的舞台,不仅呈现了她纵向的高度,同亲演示了音乐横向的宽度。
截止到半决赛,张碧晨在这次《歌手》舞台,一共唱了五首歌曲。如果说《你给我听好》、《时间有泪》和《不散,不见》,证明的是唱功,那么《红玫瑰》和《胡桃夹子》这两首歌曲,则补全了张碧晨作为一名当代歌手的完美拼图,总结下来,就是不会跳舞的创作人,不是一个好唱将。
顺便透露一个数据,《红玫瑰》和《胡桃夹子》这两首歌曲,其实还在本次的《歌手》节目中,分别创造了一个纪录。前者是今年第一首歌手唱跳作品,后者则是今年第一首、也是唯一一首歌手赤脚演唱的作品。而张碧晨本人,还是第一位进入总决赛的踢馆歌手。
《红玫瑰》里的刚柔并济,注重的同样是在一首歌曲里,唱出两种层次,而中间一段探戈舞,则说明张碧晨作为一个歌手的全面素质,简直像是八、九十年代香港明星的升级版,明明唱的那么好,却偏偏还要靠舞蹈加分这一点,甚至是那一代的香港歌手都不能做到的。而《胡桃夹子》则表现出张碧晨出色的创作才华,而且张碧晨的写歌,不是熟读唐诗三百首的那种写,那种纯粹以哼唱完成谱曲的写,《胡桃夹子》完全是一种学院化的创作,结合了一些西方歌剧和舞台剧的创作技巧,并且将自己的声线,也写了进去,不仅可以将唱功最大化,还可以通过自己创作的方式,将自己的演唱潜力继续挖掘出来。
所以,到了这个程度,张碧晨究竟能在《歌手》总决赛获得什么名次,已经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问题了。在张碧晨演绎了出彩的《不散,不见》之后,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与她在总决赛不见不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