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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00买海豚放生是怎么回事?背后真相竟是这样暖心!(2)

2019-02-22 08:36:47  北青报 记者熊颖琪    参与评论()人

陈明越、陈健壮知道,这只待售的“海豚”很可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决定将其解救。当他们转完集市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发现其已经被买走。

几经辗转,两位年轻人找到了刚刚买走“海豚”的收鱼商贩。“当时‘海豚’被收鱼商放进了自家的冰柜,冰柜不大,它整个身体蜷缩在里面不停扭动。因为冰柜侧壁上有比较锋利的冰渣,‘海豚’的尾巴还被划伤了,流了一滩血。”陈明越说。

在向鱼商表明了希望购买并将“海豚”放生的意愿后,对方表示理解。随后,两位陈明越和陈健壮以1500元的价格将其购得。

“鱼商借给我们他进货用的板车,我们下午四点多,把‘海豚’拉到了海边将其放生。”陈明越说,他们俩把“海豚”抬入海中,但没过一会儿,它又被海浪重回了沙滩,“可能因为尾巴受伤了,所以我们又抬着它进入海水深处,又在那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再也看不到它的影子才走。”

渔政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2月21日,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在20日获悉此事后,已咨询广东海洋大学专家,目前通过视频初步判断获解救的动物应为江豚,接下来还需要更多信息进行最后的判定。

该工作人员介绍,徐闻县周边海域此前并未发现大量江豚或海豚活动的迹象,更没有出售江豚的情况发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江豚还是海豚均属于国家二级或以上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目前,广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已对此立案,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联系到两名解救者和鱼商,正在寻找最初捕获、出售疑似江豚的渔民。“随着动物类别的最后鉴定结果出炉,涉案人员均会受到法规应有的惩处。”

(北青报记者熊颖琪)花1500买海豚放生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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