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名誉权案胜诉
林允名誉权案胜诉
【林允名誉权案胜诉是怎么回事?】2月26日,演员费霞(艺名: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娱叭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向费霞公开致歉,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该博主曾发布关于“林允很叛逆,会早恋,会骂人,还打人,被学校开除……”、“在学校里,惹了她的同学,多半都会受到报复的。女厕所也是她的作战范围,喝尿也是惩罚方式之一”等内容对林允造成了负面影响。
林允名誉权案胜诉
林允,本名费霞,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2016年,在周星驰电影作品《美人鱼》中饰演该片女主角并正式进入演艺圈。2014年8月,电影《美人鱼》海选启动,经过12万人的海选,林允从海选季走到43强再到13强;9月6日,晋级6强,最终此前没有任何拍戏经验的林允成功胜出,18岁的她在周星驰执导的现代爱情科幻片《美人鱼》中饰演女主角美人鱼一角。
网易娱乐12月24日报道 歌手、演员吴亦凡名誉维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吴某因发布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0000元
娜扎娜扎工作室公告全文1月8日,娜扎工作室发表公告,诉网友侮辱诽谤,称某微博账号长期侮辱、诽谤娜扎,微博条数超过450条,严重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涉案微博帐号在审理过程中被平台永久封禁。
李小璐 网易娱乐10月17日报道 在韩红爱心暖秋重阳活动现场,韩红亲自客串记者,李小璐首度澄清“名誉权案”,“官司打了10个月,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打这样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