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河边的错误》凶手是谁?《河边的错误》凶手是马哲。《河边的错误》改编自著名作家余华的同名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城刑警队的女法医,在河边发现一具男尸,死者是三天前入狱的少年犯人。在死者所在监号的前一个监号里关押的是一个形迹可疑的老头,种种迹象表明他就是杀人凶手。在审讯的过程中,老崔和老邢都遇到了无法解释的难题,案情扑朔迷离。最后经过调查,发现真凶是马哲。
《河边的错误》并不是某些批评者口中的故弄玄虚的烂作,而是一部具备极大解读空间且能让人细思恐极的悬疑佳作。
要真想琢磨透这部电影,我们得抓住几大伏笔和臆想,而这些因素也共同将电影推向虚幻和黑深残。
第一大伏笔是“电影院”
在电影的开头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设定,马哲所在警局的局长居然让马哲搬去电影院办公,而给出的理由居然还是“方便隐秘行事”。但在后来压根就没有所谓“隐秘”任何事,所有人都知道电影院就是新的警察局。
那搬去电影院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答案是“给梦境做铺垫”。
电影,在一般意义上代表着“虚构”,也或者更准确说是“制作人主观意志的体现”,所以马哲被安排在电影院办公,其实也是在暗示整部剧其实都是马哲的一个梦。
除此之外,在随后剧情中多次出现的马哲在电影院看录像,以及马哲幻想出来的疯子杀害一系列受害人的场景,以及录像机被烧毁的场景,都有着对“梦境”的暗示作用。
那好了,“梦境”的伏笔又能对剧情的理解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们先记着,后面会详细说到。
第二大伏笔是“记忆错乱”
电影中的马哲主要出现了三次记忆错误,一次是对自己在云南获得的三等功的错记,他询问过自己的妻子,也致电过之前的战友,但获得的回复都是“没有这回事”。但更诡异的是,在电影的剧情线上,这个所谓的“三等功”居然是最后才获得的,似乎是马哲逮捕疯子之后才被当地警局嘉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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