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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独家解读王宝强离婚案:马蓉缺庭对自身不利(1)

2016-10-18 15:35:59  凤凰网娱乐    参与评论()人

王宝强现身

10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备受瞩目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下午1点20分左右,王宝强坐红色轿车,现身法院。王宝强穿着一身黑,戴着墨镜,神情严肃。随后,王宝强和律师张起淮等人走入法院。

凤凰网娱乐独家联系了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远遥,为我们进行案件解读。郭律师表示,马蓉不出庭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但对于细节问题的核实,会有一些影响。

此外,王宝强提供的出轨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是不够的。如果证据不足,那么王宝强将会对马蓉造成诽谤罪名,但如果王宝强所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律师表示,要从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从小的生活对象以及孩子的意愿三个方面衡量,与婚姻过错无关。在王宝强案件当中,两人各分一个孩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1.马蓉不出庭,会对案情有什么影响吗?

郭律师:离婚案件原则上原被告双方都要到庭,因为涉及到一些隐私的问题,必须原被告双方本人来才能回答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但是案件主要还是要看证据方面,像他们分割财产、还有出轨这块的问题,就是涉及到精神赔偿这一块,还是要看双方手里有什么证据。如果王宝强提出要离婚的话,必须满足《婚姻法》规定——就是婚内和其他人同居或共同生活,这种才能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主要还是看王宝强手里有什么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的话是不够的。

所以说马蓉不来的话,问题不会太大,因为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在这方面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因为法官肯定要向马蓉本人核实一些问题,她的律师全权委,她自己不来的话,会多少有一些小的影响。

2.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法律如何衡量是否侵犯名誉权?如果法院证实马蓉出轨是事实,那么王宝强还算侵犯马蓉名誉权吗?

郭律师:当第三方散布侮辱和诽谤的消息,给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伤害,主要是以这个来界定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侮辱这块王宝强可能构不上,但是诽谤,就是编造虚假的马蓉出轨的信息,争议焦点主要在这个方面。王宝强到底够不够成诽谤,得看他手头是不是有马蓉出轨的证据。

3、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这个案件的胜算有多大?

郭律师:我觉得胜算马蓉在六成,王宝强在四成吧。因为这个案子不光有侮辱诽谤,还涉及到马蓉个人隐私的问题,法律上可能偏向上保护马蓉这边。

现在不知道王宝强手上有什么马蓉出轨的证据,除了短信记录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如果法院确实能证实王宝强没有诽谤她的内容,所有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4、今年10月9日,最高法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66号指导性案例涉及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情形。婚姻法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个指导性案例对王宝强案件是否有影响?

郭律师:净身出户不可能。马蓉和王宝强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她就算有转移财产,现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少分,但是不会不分,很少有不分的。所以这个案子“净身出户”肯定是不可能的,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为零。少分的可能性很大,如果真的能证实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可能少分,但是少分的比例也是在四六开左右,最多不会超过三七开,这个指导性案例本身不会对这个案件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