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导演英达在美国因涉嫌洗钱被捕。根据检方的指控书,英达自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他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为了绕过监控,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前后分50次存入。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英达于2月16日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 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他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
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英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