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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天价收入是喜是忧?税务稽查盯上名人纳税情况(3)

2017-04-30 16:02:02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天眼查网站关于股权结构的说明显示,范冰冰是通过控制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00%控股了霍尔果斯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在天眼查中发现,范冰冰分别是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

另外在无锡爱美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李晨,范冰冰是监事,天眼查的股东信息显示,李晨与范冰冰各自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人民币,时间为2015年11月。该公司对外投资了四家企业,分别是纵横星购(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连美牛贸易有限公司、倾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笔笔富科技有限公司。

其实不仅仅是范冰冰,最近由韩寒导演、邓超主演的电影《乘风破浪》,在制片信息和出品信息中也有两家霍尔果斯影视公司,分别是霍尔果斯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亭东影业有限公司。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霍尔果斯因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壳公司”的现象已经被税务总局重视,“最近税务总局督查组专门去了霍尔果斯,对“壳公司”的现象进行了调研,调研刚刚结束。”一位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监管

名人的高收入以及纳税情况已经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

经济观察报获悉,某地税务局正在为适应新的税收工作形势,运用大数据实施信息管税,着力加强税收情报管理,发挥税收情报的准确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和优势,提高税收风险应对水平,特别是针对演出行业等进行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运营模式、收入来源、权属转移以及演艺人员等高收入人群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开展税源分析,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

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的《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中就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上述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目前演艺行业出现了一种“跨界整合”的现象,很多以舞台设备为主营的公司开始纷纷通过合作、参股、收购等方式向演艺业上下游延伸;同时,传统的票务公司不满足于票务运营,纷纷抢占上游资源,开始采取线下布局、投资电影、与网游公司合作开发IP(知识产权)、运营剧院以及收购海外剧场等方式扩大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