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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天价收入是喜是忧?税务稽查盯上名人纳税情况(4)

2017-04-30 16:02:02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税务部门通过解剖演艺产业链,按照演出制作、舞台设备、舞台美术、演出、票务、剧场经营、演出经纪、衍生产品开发等把各环节分别开展分析。

另外税务部门还针对收集情报进一步开展约谈,发现演艺企业普遍存在以舞台设备租赁费和折余价值抵顶剧场租赁费,以虚假发票、白条列支演员工资,车辆运输费、拍摄费、道具费无合法凭证等隐瞒收入和虚增成本行为,还存在演职员收入水平与缴纳税款不匹配、未按规定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未合并申报纳税以及知名演员工作室异地注册等避税方式,从而达到规避代扣代缴义务和少缴税款目的。“明星收入流动性很大,需要协调所得信息的宽域和属地管理,明星税收是应该按照户口所在地还是收入所在地进行征收,需要各个不同地区收入情报进行交换。按照风险管理,风险点比较高的群体,稽查力量倾斜。但是一线明星,都想通过品牌效应获得超额利润,无论是经济形势好或者不好也罢,处于金字塔尖的明星收入肯定是比较高的。”蒋震告诉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