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官员与其裹小脚的夫人。
也就是说,裹小脚是富贵人家的特权,贫寒之家的女子是没有资格享受这一“待遇”的。如果缠了,仿佛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一般,要受到众人的唾骂。缠足,竟然成为判断身份等级的依据,真是令人喟叹。
对小脚的审美是在历史上形成的,我们现在已经难以理解。好在从清末开始,官方和民间团体均致力于破除这一陋习,终于在民国后期得到彻底扭转,极大解放了女性的身心,也让她们的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参考资料:杨兴梅《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许仲林等《论缠足习俗下的明清时期女性角色》